2010年11月29日

The Tyranny of the Majority(99114219)

托克威爾在《論美國的民主》上卷第二部份第七章說:「我認為『人民的多數在管理國家方面有權決定一切』這句格言,是瀆神的和令人討厭的;但我又相信,一切權力的根源卻存在於多數的意志之中。我是不是自相矛盾呢?」(I hold it to be an impious and detestable maxim that, politically speaking, the people have a right to do anything; and yet I have asserted that all authority originates in the will of the majority. Am I, then, in contradiction with myself?)
是否矛盾?


「人民的多數在管理國家方面有權決定一切」對照英文直譯是「人民有權做任何事」。
托克威爾在之前的言論中,對於在民主社會中權力至高無上的「多數」所可能造成的危害,我認為他對群眾是不信任的。民主是非道德的,可能為善也可能為惡,但多數所賦予民主的權力過於龐大,托克威爾認為能有智慧地運用此能力並且和此權力相符者,只有上帝。這句格言或可視為對上帝的一種僭越,我認為是這個原因,令托克威爾對此感到瀆神與令人討厭。

但托克威爾又說一切權威來自於大多數的意志,我認為這個部份說的是正當性。民主社會中的權威以及正當性當來自於多數意志的賦予;一個權威若無法得到多數意志的認同,那麼它在民主社會中將毫無用武之地。
兩個本質指向不同的陳述,何有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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