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使民主國家的人民必須結社的社會情況,主要有兩個原因;
ㄧ、在一個所有公民實際上全都平等的國家,要維護獨力、反抗權力的侵犯是困難的,因為他們當中沒有一個人強大到足以有效地單獨從事鬥爭,因此必須聯合起來。
二、在下卷第二部分第五章,討論美國人如何運用民眾團體的主題中,托克維爾提到:
「民主國家的公民各個有自主而薄弱,不容易單憑個人的力量做一件事,同時誰也不能差遣誰來幫自己的忙,因此他們如果不自動變成互助的作風,就各個毫無作為。假若民主國家的人民沒有結社從事政治活動的權利,或沒有政治活動的興趣,那麼他們的財富與教化雖仍可保全,他們的獨立定將發生重大危險。」
而使民主國家難以結社的的社會因素是-會社的成員多,要彼此互相認識與了解或者制訂章程,將會花上更多時間。
結社活動是有助於促進平等的,並無矛盾。
人只有在相互影響下,才能發揮感想與意見,才能擴大胸懷並發展思想。
若沒有這樣的過程,沒有經過結社去得到這樣的過程,平等不會達成。
在下卷第二部分第五章節最後一段,托克維爾更下了清楚的結論:「假若人類要文明或繼續保持文明,那麼結社的藝術必須隨平等程度的增加更加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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