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關於這個三個問題是可以分成兩個方向思考的。
首先,或許從猶太人抑或是我們這些後代看史事的觀點來看,納粹是殘忍的、是不人道的、是幫助犯、是有罪的。
這些納粹軍官以及獄卒服從命令,只為了自己能在動盪不安的日子中苟且偷生的保命,所以他們選擇當個合作且服從的下屬去完成高層的指令。
但是事實上他們已成了共犯,已成為將猶太人性命視為骯髒的劊子手。在這場大規模的種族迫害中,他們不僅沒反抗並且更加大規模的屠殺,或許全世界的眼光在此時都同情了猶太人。
但從反面角度來思索,一次大戰後,德國成了眾矢之的戰敗國,民生物資缺乏,但猶太人卻掌握了德國經濟體系中的銀行、典當業、零售業。
而且在戰間期德國國國內貨幣又迅速貶值,物價上揚,社會經濟瀕臨崩解,左派分子又趁機活動,罷工不斷。
所以,在戰敗國內的蕭條且政局不安的氣氛中,人是會將自己的不幸化作忌妒和仇恨的,而世人也從相信西方文明直線進步轉變成文明興衰循環的觀念。
而人民在極度貧窮加上戰敗後積極想再次成為強國的壓力甚至是渴望下,就在此時,世人看到法西斯與納粹都強調種族主義、民族優越感以及反對共產主義,這對於一個瀕臨毀滅的國家來說無不是個新希望的注入。
於是1933納粹黨在選舉中獲勝,成為國會的第一大黨,希特勒成為合法的統治者,並採取統制經濟從事各項建設,且奪回被猶太人剝奪的鉅額財產,使得德國經濟迅速恢復,短時間內德國再度成為了世人心中的強國。
此時在納粹抑或是猶太人眼中,納粹的反猶思想似乎成為了正當理由、似乎成為了重建一戰前德國繁榮的必需品。
於是,對納粹軍官以及獄卒他們而言這是必要的反猶並且必要的屠殺。況且要是反抗,在正義與大多數人的利益之間,大部分的人會放棄正義而選擇大多數人的利益以求活命。
所以,只要站在當時的歷史環境而言,我認為抗辯是成立的。
以上是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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