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日

The Tyranny of the Majority (97115156)


 

托克威爾在《論美國的民主》上卷第二部份第七章說:「我認為『人民的多數在管理國家方面有權決定一切』這句格言,是瀆神的和令人討厭的;但我又相信,一切權力的根源卻存在於多數的意志之中。我是不是自相矛盾呢?
 
    我認為不是,因為民主的基礎來自於多數,而美國的人民是藉由將國家的未來和自己的個人利益連結在一起這並不是壞事."假如再這場大動盪之中你不把權力觀念與在人心中生根的私人利益結合起來,那又有什麼方法使你敢於去治理社會呢?因此,如果有人對我說,法律已經無力而被治者喜歡鬧事,人心容易激動而德行已經無用,因而在這種情況下不該主張擴大民主權力.那麼,我將回答說,正是因為這些事實,我才認為應當主張擴大民主權力."
       "民主並不給予人民以最精明能幹的政府,但能提供最精明能幹的政府往往不能創造出來的東西:使整個社會洋溢持久的積極性,具有充沛的活力,充滿離開它就不能存在和不論環境如何不利都能創造出奇蹟的精力.這就是民主真正的好處."而且民主雖然不是保障全部人的利益,但它保障的是多數人的利益,"公民之中的多數雖然可能犯錯誤,但它沒有與自己對立的利益."社會本來就是由群體所構成,只有用多數人都能接受的方法,這個社會才會安定.
      多數在行使權力時確實有可能導致多數暴政,而很多證據都顯示一群人的智力並不一定會高過於一個人.最近我看了一本書,書名是烏合之眾,書裡提到:"群體中累加在一起的只有愚蠢而不是天生的智慧.""如果群體中的個人只是把他們共同分享的尋常品質集中在了一起,那麼這只會帶來明顯的平庸."托克維爾也曾經說過:平庸是我們為平等所必須付出的代價."無可置疑,人民插手公共事務,往往會把事情搞的很糟.但是,不擴大人民的思想境界,不讓人名擺脫陳規舊套,他們就參與不了公眾事務."
       托克維爾最擔心的是,多數暴政會導致自由的失去,"當這個權力的面前沒有任何障礙可以阻止它前進和使它延遲前進時,自由就要遭到破壞."但是他也說"自由與專制不同,它通常誕生於暴風驟雨中,在內亂的艱苦中成長,只有再他已經長大成熟的時後,人民也能認識它的好處."

1 則留言:

  1. 同學,權利跟權力差很多耶,你要不要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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