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3日

The Tyranny of the Majority (97114109)

托克威爾在《論美國的民主》上卷第二部份第七章說:「我認為『人民的多數在管理國家方面有權決定一切』這句格言,是瀆神的和令人討厭的;但我又相信,一切權力的根源卻存在於多數的意志之中。我是不是自相矛盾呢?」



權力的英文為 power,這個字源自拉丁文 potestas 和 potentia二字。對古羅馬人而言, potentia 指一個人或一件事對其他人或其他事的影響力。而 potestas 則指在劇場中溝通與表演的能力。

人民的多數在管理國家方面有權決定一切-能力
 
所有的重大革命一開始卻又都是由少數人開始的,一個新的朝代、新的世紀、新的變革,哪一個不是先
從部分人開始而後才引起群體效應?學生以為,新的局面必須由少數人開始但多數人卻並非一切,否則現代社會又何必要關心少數?

也就是說多數固然重要,但少數背後並非代表真正少數
一個人的能力少,多數人的能力也許就不同了

一切權力的根源卻存在於多數的意志之中-影響力

一切權力的根源是否存在於多數的意志當中也是值得思考的。其並非絕對性存在。
多數人的意志所產生的權力存在於多數認可下
可是一切權力的根源卻不一定源於多數意志下

在立法制度下 也許是多數人意志的成果
但是舉凡大大小小的決策
我相信卻並非是由眾多人討論下的結果

也許在遇到重要決策時,是多數人討論
以國家而言,則會舉行公投
以個人而言,也許是大小不一的會議

所有的一切都是想要討論出一個結果
因為最後的結果會影響到自身
而人是群居性的動物
也就是說其實權力存在於彼此之間
也許是個人對個人之間有權力去影響彼此
但其實也是人與人之間在防止最糟的後果

為了維護國家的穩定,服從多數決看上去確實是理所當然,可是服從多數決真的能夠維持國家穩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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