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先來談論政治中,所謂的「正當性」到底是什麼,
而正義又是什麼,什麼是正義?
一般人的想法中,正義就是為了一般大眾發聲、謀求最大福祉稱作正義吧?
但我認為,沒有人有權力決定別人的生命。在本片中,獨裁者的濫殺無辜、踐踏百姓生命令人不勝唏噓,然而V怪客的作為又何嘗不是另一場恐怖行動?
在我的想法裡,獨裁的統治者和V怪客都是自私自利的人罷了。
我覺得真正的正義並不存在,無論怎麼做,總得有人受害。這就像是一個國家決定稅制,究竟是要課重稅照顧國民還是低稅負放任自由經濟,永遠爭議不斷。
關於統治者的正當性,與其說正義,不如談論仁義。
韓愈的<原道>中有我覺得更適合的說明;
「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之為義,由是而之焉之謂道,足乎己無待於外之謂德。」
這段的解釋是;泛愛大眾叫做仁,行動適宜叫做義,從仁義出發去立身行事叫做道,自己的心中本來充滿仁義而不求之於外來影響叫做德。
我認為,正當的統治至少該符合上述的標準。
說暴力是人類本性只是濫用武力的藉口,人類如今已經走過二十個世紀,有許多歷史上發生的悲劇我們都在盡力去避免,而所謂的政治,就是尋求一種最適和當代的統治形勢,希望盡可能為大部分的人謀求幸福與平安。這正是自蘇格拉底時期,哲學家與政治家就不停在思考的問題。如果人類到今天,甚至未來的半世紀、一世紀,都還是訴諸暴力,那等於是否定了前人的努力,否定了我們自身研究政治的意義。脫離野蠻,尋求更適合的體制,正是研究人文社會科學的目的之一不是嗎?我們深信智慧能夠改變人類,改變現有的世界。
V怪客不是正義的代表,他只是為他自己的理想做出了決定,選擇用極端的方式終結獨裁統治。他不能代表任何人。也許意識上,和某些民眾謀合,然而並沒有人授權V怪客為他們發聲。在不獲得授權的狀況下,就是違反正當性,違反正當性,就不是正義。
同樣的概念不只存在於國家,存在於我們每個人每一天的生活,
每個人都在為自己做決定,但是要成為一個好的統治者,就必須要拋棄部分的私欲,他必定得放棄自身的一部分自由,為人民犧牲奉獻。
人民只會授權給符合正當性的統治者,透過歷史,我們不難發現,不獲得認同的統治者,最終必導致自身的毀滅。
我的結論是,不要聽從權威,不管誰是權威,要靠我們自己理智與判斷的力量,也就是要以人類心智的自由來為我們自己做出正確的決定。
這是一篇超乎同儕見識的評論,令人期待接下來的表現。本週五上課時,請您上台報告這篇評論。
回覆刪除「未獲授權即不具正當性」的正當性,即使在緊急時刻或非常狀態也可以成立嗎?
當暴力和謊言充斥生活中,如何確定理性與判斷力依舊穩健、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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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正當性我想再做個補充。
回覆刪除我所認為的正當性是透過國家與民眾雙方約定成俗成立的,(就目前情形,當我們一出生時,國家便已決定了我們的體制。但是成為國民,擁有國籍就代表我們接受了體制,要受到國家的庇護就必得犧牲某部份的自由。有些國家的人民不滿意政府的體制,不過現在大部分的民主國家都有讓人民自由選擇國籍的權利,人們可以自由選擇最符合他們需要的體制。至於那些集權掌控下的國家人民,要如何將他們解放出來,又是另一個政治議題。但是在這裡我們暫時不討論這個問題。)
原始部落有族規有禁忌有信仰,
而在現代社會裡所謂的正當性就是法律。
正當性本身沒有正義的意涵,不帶有任何的精神或者立場,
符合規定程序的執行,稱為正當。
舉個例子,戰爭時在戰場上殺死敵方並不違反正當性。
Q:「未獲授權即不具正當性」的正當性,即使在緊急時刻或非常狀態也可以成立嗎?
A:就我的定義而言,是的。這是現有體制的弊病,即使是目前世界上出現所能做到的最完善的正當性(法律),也多少會有與現況衝突的情形。
當緊急時刻或非常狀態發生時,當需要參照當前狀況臨時變更行動時,不是遵守體制,就只能選擇違反「正當性」了。
Q:當暴力和謊言充斥生活中,如何確定理性與判斷力依舊穩健、清明?
A:我的回答依舊是自由意志,是否穩健與清明,取決於個人的觀點。就連理想也是個人意志的一部分。
拿死刑存廢的爭議來說明,
「我們有權利決定罪犯的生命嗎?」
我的答案是,是的,我必須要侷限罪犯的自由,
因為他極有可能侵犯我生存的權利。
這是個很現實的問題,
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為了我理想的世界,必須做出規範,
而誰有權利做出規範?當然是當權者。
至於當權者是尊重或者藐視生命,
就看人民如何去選擇他們想要的政體以及領導人。
至於手段,我會選擇和平的方式,有些人會使用暴力。
您認為,正當性(legitimacy)與合法性(legality)有何不同?或兩者是同義詞?
回覆刪除我認為兩者是同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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